惩治老赖出新招:对老赖手机下手!“老赖”听后全都崩溃了……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鲁中晨报
摘自 | 法务之家((law114-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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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拨打别人电话时听到这样的语音: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意了,这不是彩铃,
也不是骗子的诈骗手法,
而是张店区人民法院惩治“老赖”的一项新举措,
率先在全国对“老赖”通信进行限制!
据了解,日前山东高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出大招,协同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院指定为试点法院,就实际操作执行出台具体方案。4月20日,张店区人民法院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通信公司予以协助执行,在全国率先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①
所谓通信限制
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拨打或者接听电话的时候,接通之前会播放一段语音,将该机主的失信信息通过电信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短信形式向机主及其联系人发送。
据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韩增福介绍,提示语音分为主叫和被叫两种,张店区人民法院对于语音内容的编辑集中进行了征集、筛选、报送和反复修改,最终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过,“老赖”一旦履约,会按照时间要求迅速撤销惩戒,屏蔽相关失信信息。
对于首批适用对象的筛选,张店区人民法院选择了15名失信人,主要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老赖”,比如有以企业为挡箭牌逃避个人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
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效果呢?
1、目前,张店区人民法院通信惩戒的运用,得到了广大申请执行人的欢迎。
2、对普通市民来说,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的语音提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与失信人的业务资金往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有利于倒逼全社会提升诚信意识。
3、对法院自身来说,不仅可以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对破解“执行难”也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打电话就像穿衣、吃饭一样离不开人们的生活,主叫时提醒机主是失信被执行人,被叫时在其现实的朋友圈高调公布他是失信被执行人,给其造成一种精神上的压力,有利于敦促他们自动履行义务。”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潘红军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了“黑名单”的老赖们,赶快还钱吧!
无独有偶,最高法院在2017年6月2日院长信箱中答复,对于“失信铃声”的提议给予了赞扬和肯定。②
来信人金永植建议:失信人员(老赖)不得领取驾驶证,已取得的人员,发布公告限期内履行义务,不履行者取消驾驶证。
答复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联动单位签署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共采取了11类100余项具体惩戒措施,限制和取消失信被执行人领取驾驶证不在上述惩戒范围之内。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该项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来信人于东锋建议:和电信部门联合推出“失信铃声”,失信被执行人拨出电话或者其他人给失信被执行人拨打电话时,提示此人已被纳入失信名单。
答复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联动单位签署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共采取了11类100余项具体惩戒措施,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铃声不在上述惩戒范围之内。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该项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①摘自鲁中晨报
②来源链接:http://www.court.gov.cn/hudong-xiangqing-46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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